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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中慧企 日期:2010年06月20日 |
注册北京公司:北京中慧企投资顾问中心欢迎您登陆 北京工商注册登记平台:关于网络经营许可证的用途: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北京工商注册登记平台: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必须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文网文)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那些企业必须具备网络经营许可证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 北京工商注册登记平台: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 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北京工商注册登记平台:网络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292 号令) 2、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据2004年7月1日文化部令第32号修订) 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1、申请书; 2、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复印件(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复印件(至少10个); 6、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业务发展报告; 8、与主机托管商(IDC)或者专线接入商(ISP)签订的合同; 9、机托管商(IDC)或者专线接入商(ISP)的许可证复印件。 北京工商注册登记平台: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100万元以上的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带游戏的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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