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2007年度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于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开展2007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2007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二、年检时间: 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三、年检方法:企业直接登录“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申报年检,网址为:http://wznj.saic.gov.cn(或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红盾网,网址:http://www.saic.gov.cn、中国外资登记网,网址:http://wzj.saic.gov.cn)。 四、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申报年检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30日。凡逾期未申报年检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北京中慧企投资顾问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10-67562581 13693284508 400-693-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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