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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3月02日 |
有关工商注册的常识 北京代办执照部门向大家普及一些关于公司注册的术语知识。 *普通法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法人董事 一些注册地允许法人实体(公司)担任公司的董事一职。这有助于限定法人董事的责任,并加强公司隐秘性。另一方面,法人董事在对这一形式不常见的注册地可能会遭遇官僚主义的阻碍。 *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在北京工商注册中,双重税协议是在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以取消由同一个收入或赢利可能产生的两次付税的情况。这种情况有可能在自然人或法人所在地建立法人实体,在另一地产生收入或赢利的情况下产生。一个双重税协议将税权根据收入项目分配。但是有些收入项目仍是双重付税的,所以根据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付税人居住地将免去收入税或赢利税,或将税记入另一国的贷方。 文章由北京代办执照公司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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