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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中慧企 日期:2010年06月20日 |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 审批项目名称: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程序(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 审批项目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一、受理 受理岗位:市场科受理人员 受理标准:申请人应当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文件(《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一)经营场地证明; (二)经营者的身份和职业资格证明等。 受理岗位职责:对已按要求提交了齐全、有效的申请文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请申请人填写《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登记表》并发给《受理通知书》;对因不能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文件暂时无法受理的,以《告知通知书》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 二、审理 审理岗位:文化市场科科长 审理标准:设立出版物零售(含出租、投递,下同)企业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经营者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经营条件。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符合北京市出版物网点设置规划。各区、县批准设立1000平方米以上的出版物零售企业,应当报经市新闻出版局核准。 审理岗位职责:提出审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 审理时限:9个工作日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三、审定 审定岗位:主管主任 审定标准:申请设立的出版物零售企业符合审批条件 审定岗位职责:决定是否批准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并在《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审定时限:3个工作日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四:告知 告知岗位:文化市场科受理人员 告知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审批进度和结果并予以实施 告知岗位职责: (一)批准设立的,登录“出版物发行企业登记表”,制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持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二)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按规定将审批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并向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审批项目和名称: 音像制品经营企业设立程序(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 DXXSAWH001-2002(行审A类文化001号—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43号国务院令)、《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1999年11月22日《新闻出版报》)、《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41号国务院令) 审批收费依据: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15个工作日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审批程序: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应当提交齐全、有效的申办文件: 1、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书; 3、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批准文件,设立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合资、合作意向书或合同文本。股东或合伙人或董事会成员名单等证明文件; 4、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协议); 5、任职证明;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埠人员凭暂住证在京居住一年以上); 7、法人学历证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8、企业章程; 9、验资报告(不低于10万元的注册资金); 10、从业人员名单; 11、场所平面图、方位图; 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41号国务院令公布)第三十一条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 文化市场管理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立即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定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 5个工作日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二、审核 标准:同受理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 文化市场管理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审定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意见及理由退受理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三、审定 标准: 1、申办设立的出版物零售企业符合审批条件。 2、符合国家对本市出版零售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规划的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 主管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的,在审核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转受理人员。 不同意的,应与受理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 4个工作日 图书音像的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四、告知 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审批进度和结果并予以实施。 本岗位责任人: 文化市场管理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有关文书,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对退回的终止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拆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拆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式的文字材料按要求归档。 北京中慧企投资顾问中心主要办理:北京公司注册/北京企业注册/工商注册登记/疑难名称核准/外资企业设立/代表处/卫生环保审批/北京工商注册/注册北京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批/建委资质审批/规委资质审批/网络营许可证ICP审批/图书音像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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